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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不断优化7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

时间:2023-07-16人气:作者: 钟德旺

  随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口流动性、交通便利性不断增强,异地就医需求大幅增加,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能够有效解决参保人员垫付报销费用的压力和来回跑腿手工报销的麻烦,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民生工程。7月14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山东省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左毅对山东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为方便本省群众异地就医和外省群众来鲁就医,山东不断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体系。“可以概括为‘简、通、消、放、降、惠、提’。”左毅指出。

  “简”就是简化异地就医人员分类,将此前多种分类、多种政策整合为异地长期居住和临时外出就医两类。

  “通”就是开通自助备案服务,基本形成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备案模式,跨省急诊抢救和省内临时外出就医无需备案。

  “消”就是取消备案证明材料,全面推行承诺制,实现“免材料、免审核、即申请、即办理”。

  “放”就是放开异地就医医疗机构限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即可在就医地所有联网医疗机构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降”就是降低首先自付比例,将临时外出就医首先自付比例统一降到10%以内。

  “惠”就是升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惠民政策,今年1月1日起,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在门诊结算前或者住院5天之内补办备案,提供相关证明可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等。

  “提”就是统筹考虑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和支持基层就医,据悉今年还出台了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医保服务水平的12条措施,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发展,促进群众基层就医。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即参保人员在结算异地就医费用时,只需向医疗机构支付需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医保报销部分则由医保部门与医疗机构进行结算,无需参保人员先行垫付和跑腿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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