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的保护,近日,东明县检察院在辖区内14个乡镇、办事处司法所设置了“检察官信箱”,现已正式投入使用。
据了解,“检察官信箱”的设立是东明县检察院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社区矫正对象意见的基础上,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信箱的主要功能包括接收社区矫正人员对矫正工作的反馈建议、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投诉意见,以及收集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检察机关还通过信箱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和诉求反映,为制定更加精准有效的矫正措施提供重要参考。
“检察官信箱”由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专人进行动态管理,确保定期开启,对收到的信件进行仔细分类汇总,并根据不同情况逐一进行答复和办理。这一举措有助于检察机关突破监督工作的时间和空间限制,让社区矫正对象能够更加便捷地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充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倒逼社区矫正工作者更加认真的履行职责,形成时刻被监督的工作氛围。
下一步,东明县检察院将继续加强对“检察官信箱”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检察官信箱”充分发挥作用,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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