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近日印发《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办法》。根据《办法》,山东省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管理实行线上实时更新和线下定期发布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今年5月,《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发布,涉及39个省政府部门(单位)和21个中央驻鲁单位,纳入行政许可事项717项(含省级设定31项)。山东省要求,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之外,行政机关和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要求行政相对人经申请获批后方可从事特定活动。此次公布的《办法》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旨在加强和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对行政许可事项管理方式、职责分工、调整程序等进行明确。
根据《办法》,清单管理线上实时更新,由各级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按照“谁编制、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和管理系统——行政许可管理模块”,实时维护行政许可事项基本目录、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并保持各级各类业务办理系统、自助终端、政务服务大厅等应用渠道中的行政许可事项同步更新、同步展示、同步应用,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线下定期发布,由各级审改牵头机构根据工作安排,会同机构编制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定期汇总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更新发布本级清单,发布内容包括行政许可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
编辑:本站
审核:本站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感知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感知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感知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感知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感知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感知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