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山东省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发布山东省古迹遗址保护倡议书。
山东省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倡议书
各位同仁:
文物古迹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根脉,是增强文化自信的坚强支撑,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厚滋养。山东是中华文明的主要发祥地之一,是儒家文化发源地,文物古迹众多。为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全面保护好各类文物古迹,山东省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向全省从业机构及人员发出倡议:
一、落实文物工作方针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和认真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确保文物保护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遵循行业道德准则
秉持正确的文物保护理念,不断增强使命感;自觉遵纪守法,恪守职业操守,践行社会公德,弘扬工匠精神;常怀对文物古迹的敬畏之心,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
三、壮大专业保护队伍
不断壮大文物古迹保护专业队伍,积极吸纳有相关专业教育背景和经历的专业人员投身文物古迹保护工作;重视和加强专业培训及各类专业人才的培养,不断提高保护工作水平和专业素养。
四、坚持科技创新引领
坚持以“双创”精神为引领,加强文物古迹保护科技研究与创新,积极探索和应用文物保护与利用的新技术、新方法、新途径,努力推动文物古迹的科学保护,有效保护和可持续性保护,推动文物保护事业向更高水平迈进。
五、推动社会力量参与
积极参与文物古迹保护利用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利用和创造丰富的专业环境,正确引导公众对文物古迹保护和利用的认识,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古迹保护事业,共同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各位同仁:“逐梦惟笃行 奋进正当时”,让我们携起手来,以保护好文物古迹为前提,以传承好传统文化为宗旨,以利用好文物古迹为目标,共展齐鲁担当、同筑事业辉煌。
倡议时间:2023年4月17日
编辑:本站
审核:本站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感知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感知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感知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感知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感知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感知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