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重要精神中的环境伦理理念探究与生态正义启示

2023-04-04 来源:网络 人气:

  2022年底在埃及沙姆沙伊赫结束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七次缔约方大会(COP27),达成了一项设立气候变化“损失与损害”基金的协议,对发达国家所应该承担的环境义务进行资金追讨,这在人类历史上尚是首次。气候变化带来的极端影响,每年都会给人类社会带来上百亿美元的直接经济损失;这也在环境伦理的学理逻辑上,对人类社会的过度开发提出了诘问。

  基于“尊重自然”“保护生态”“责权共担”的新时代生态伦理理念,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和强调:人与自然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对自然的无休止的索取和破坏,必将受到自然的反噬。然而,要想解决以上所说的各类自然环境问题,就需要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的生命共同体理念为依据,努力建立起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型生态伦理关系,推进绿色发展,推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并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角度来规划经济社会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伦理与生态正义理念。这一科学思想逻辑严密、内容深邃,为中国乃至世界的环境伦理与生态正义建设提供了新的思路、提供了新的范本。在环境伦理学的视阈下,理想的高质量发展状态应该是:人类在与自然界相处时,既能满足我们合理的需求、又不忽视他者的权益;在追求个体幸福时,既不能牺牲整体的利益、又不能损害未来的发展;在享受现代文明的成果时,既不能破坏生态平衡、又不能加剧社会不公;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时,既要科学合理地规划、又要公平合理地分配。

  1.环境伦理学遵循的四个基本原理

  (1)环境伦理原理。环境伦理原理是一种在环境事务中体现正义的道德原理,它要求人类在利用和保护环境资源的过程中,尊重不同群体、国家和地区的权益,从伦理学和道德观的基本要求着眼,不仅要考虑自身的合理需要和利益,还要考虑其他人类、其他生物以及后代的需要和利益,避免造成环境资源的不公平分配和过载负担,确保生态平衡和环境可持续发展,进而实现社会公平和全球共赢。

  (2)代际公平原理。代际公平原理突出前后相承接的不同代际之间,在环境面前和资源获取方面,是公平的。代际公平原理要求人们在满足当代人类需求的同时,考虑后代人类和其他物种的福祉,不损害他们享受自然资源和生态服务的能力,维护地球生命系统的可持续性。

  (3)尊重自然原理。尊重自然是环境伦理的核心原理,它要求人类在对待自然时表现出一种根本性的道德态度,即认识到自然不仅是人类的工具和资源,而且是有价值和尊严的存在。尊重自然体现了我们对自然环境的首要态度,因而成为我们行动的重要原理。只有遵循尊重原理,我们才能建立起一种基于互相理解、信任、合作、共赢和等价交换关系模式下与环境和平共处的相处方式。

  (4)和谐发展原理。环境伦理学中的和谐发展原理是指人类应该在保护和尊重自然的基础上,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代际之间的平衡和协调,从而达到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这一原理体现了环境伦理学的核心思想,即人类并不是自然界的主宰者,而是组成自然界的一部分,应该与其他生物共享、共有、公共用地球资源,维护生命共同体的多样性和完整性。

  总之,在环境伦理学中,“以人为本”并不等于“以我为本”,而是意味着“以我们为本”,即以整个地球生命共同体为本,地球是全地球人的地球。只有树立这样一种全面、包容、协调、可持续的环境伦理学,并将其落实到行动中去,才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长久友好与合作。

  2.环境伦理学实践的四条重要路径

  (1)政府:环境保护的组织者和倡导者

  政府需承担起环境伦理教化的责任。政府是环境伦理责任的主体,政府具有的权力先天上赋予了其保护好环境的伦理责任。环境问题往往是整体性的,可能涉及到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关系,或者长期、短期,又或者是当代和后代的关系,更重要的是在当今经济社会中还会涉及到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因此,政府要发挥好自身的主导作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往往扮演着组织、引导、示范的角色,主要是针对企业和个人的环境道德行为,生态环境的好坏取决于政府环境伦理责任的落实,以及自身的环境伦理水平,这对政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具有高于普通民众环境伦理意识。

  主动推动绿色发展战略。从全球来看,工业革命以来,人类以对生态的环境破坏换来了物质水平的提高,工业化达到高水平的发达国家较早地认识到了生态环境的问题,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追求绿色经济发展,21世纪以来开始大规模的经济转型,发展低碳经济。从中国国内来看,从建国至改革开放以来,粗放的经济发展模式造成了资源极大的浪费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因此政府要积极主动的建设生态文明,制定各项政策规划,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低碳经济。

  政府决策与环境伦理。生态环境是否良好,环境治理是否取得成效,取决于政府的决策行为。不论是从全球视角看,还是国内视角,在过去工业化进程中都忽视了环境的存在,由于环境保护意识的缺失,种种决策未能充分考虑环境承载力,致使环境失衡,造成环境的严重破坏。因此,政府对于生态环境要有充分的认识,转变环境的观念,要体现人与自然协同发展观念,将环境意识置于决策的全过程,同时通过制定法律条例及其他有效市场经济措施,将绿色决策以某种形式确定下来,通过对决策者进行道德和法律上的追责、而进行决策约束。

  (2)转向:绿色生活生产方式的转换

  公民需进一步培养环境伦理意识。公众因其庞大的基数成为生态环境的实践主体,因此有必要对公众的生活行为方式进行规范。首先是要培养公众的环境伦理意识,一方面是加强宣传教育,遵循从知识到态度再到行为的理论模式,不仅要提供环境教育,更要将环境伦理、道德观念渗透其中,真正转变人们对于环境的态度。另一方面是实践层面,公民环境意识的培养不能仅仅停留在纸面,又或者是节水节能、植树种草的层面,要上升一个高度,确保公众能够行使宪法赋予各项权利(如监督权、表达权等),深度参与环境公共事务。

  积极践行低碳生活。环境伦理的践行需要落到实处,当前社会所倡导的低碳生活方式便是很好的选择,作为普通的市民要从身边的一些小事做起,采用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例如低碳出行多采用公共交通、步行自行车,家中安装节能用具等。

  主动参与环保组织和活动。首先需要明确一个观点,环境问题是一个整体问题,不仅仅是依靠政府的行政或者法律手段,政府的人力、物力以及权力和能力是有限的,更多的还要依靠广大公众,即公众参与,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事业一方面通过某种方式参与到政府的决策中去,另一方面要更多的参与非政府的组织活动中去。

  (3)企业:践行环境伦理的自洽者和主力军

  全力推进绿色生产方式转向。企业应该采用节能减排、循环利用、清洁生产等绿色生产方式,避免或减少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例如,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充分认识到节能对公司发展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致力于推动环保节能,通过减少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和有害废弃物来减轻对环境造成的破坏。

  培育绿色企业文化。企业应该树立一种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合作自然的价值观,将环境伦理融入企业的使命、愿景、战略和行为规范中,形成一种全员参与、自觉遵守、持续改进的氛围。例如,作为一种处理企业与环境关系的伦理规范,企业生态伦理要求企业为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促使企业经营朝着符合生态保护的方向发展.在进行决策时要用社会观点.长远观点和生态观点.来考虑如何促进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塑造绿色企业形象。企业应该通过公开透明地披露自己在环境方面的政策、目标、行动和成果,向社会展示自己对待环境问题的态度和责任感,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提高公众对其品牌和产品的认知度和信任度。例如,倡导生态伦理.意味着企业树起了一面环保旗帜,它一方面引导企业去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实现自身的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又向社会表明企业对待环境的态度。

  总之,企业践行环境伦理不仅是一种道德义务,也是一种战略选择。只有在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合作自然的基础上,才能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的稳定与和谐。

  (4)NGO:国际组织参与环境治理、推广环境伦理

  做好跨境生态治理。NGO(非政府组织)不依赖于政府而建立,独立于政府控制之外,在越来越多的国际场合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由于全球化和生态系统的相互依存性,许多环境问题已经超越了单一国家的管辖范围,需要各国之间进行合作和协调。跨境生态治理就是指在区域或全球层面上,通过建立共同的目标、规则和机制,来解决涉及多个国家或地区的生态问题,如气候变化、跨界污染、生物多样性保护等。跨境生态治理要求各国根据公平、效率和可持续发展的原理,平衡自身利益与他国利益、现代利益与后代利益、人类利益与自然利益。

  推进国际组织环境伦理的实践。作为全球环境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国际组织在实施环境伦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方面,国际组织通过制定和执行各种多边环境协定(MEAS),为解决全球性或区域性的环境问题提供了法律框架和合作平台。另一方面,国际组织通过提供技术支持、资金援助、能力建设等方式,帮助发展中国家增强应对环境挑战的能力,并促进南北之间、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知识分享和经验交流。

  众所周知,目前环境伦理在国际环境治理中的问题。虽然近年来全球环境治理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广泛而深入地实施环境伦理。具体表现为:价值目标缺失,各国没有形成命运共同体意识,未把保护地球生命共同体作为共同追求;责任意识薄弱,各国没有根据自身能力承担相应责任,并尊重其他物种的权利;推进动力不足,各国没有克服短期主义和利己主义,在科技创新、制度改革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以上种种,其实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都能找到对应的答案。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倡导的环境伦理与生态正义思想,是全人类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伦理与生态正义,吸收了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及辩证唯物主义原理,汲取了“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等中国传统环境伦理与生态正义智慧,传承了中国共产党人治理污染、造福民祉的生态治理思想,并借鉴了西方环境伦理与生态正义思想中的有益理论。因此,中国特色的环境伦理和生态正义,在理念上要形成符合当前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道德哲学,在实践上要形成符合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规范伦理。

  (作者:康建军 祝腾飞 本文系聊城市“党的二十大重要精神中的环境伦理与生态正义理念探究”(NO.NDZD2023010)专项研究成果,原文发表于《聊城大学报》2023年第8期、第4版,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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