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交警发布:大雾天气行车,这项交通违法不予处罚!

2022-12-09 来源:网络 人气:

针对聊城市今天大雾恶劣天气,聊城市交警公共关系中心已向支队领导汇报,依照创建“温暖型警队”人性化执法要求,我们将联系支队相关业务科室和辖区交警大队,通过查阅监控录像,如您的申诉情况属实,会按照规定流程对该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撤销

为更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聊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研究决定:
1、因大雾极端恶劣天气导致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无法识别、视线不良而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2、因上述原因导致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抓拍录入公安交通违法系统的,车主可以在“交管12123”APP,待处理违章中“申请陈述和申辩”提交违章异议申请,需详细描述导致违法原因,并提交相关证据资料,交警部门研究核实后,按规定程序予以撤销。

下载注册手机APP“交管12123
微信图片_20221209204407.jpg
打开后点击左上角“机动车”
微信图片_20221209204420.png


点击处理
微信图片_20221209204424.jpg
●点击“申请陈述和申辩”
微信图片_20221209204429.png


按照规定填报相关内容,聊城交警依法审核后,就可以为您办理撤销手续了。

微信图片_20221209204435.png

聊城市气象台
2022年12月09日09时38分
将大雾橙色预警信号升级为
大雾红色预警信号
聊城交警公共关系中心

温馨提醒广大车友

雾天行车的安全须知

牢牢谨记



编辑:本站

审核:本站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感知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感知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感知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感知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感知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感知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