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警示教育,严明党的纪律,推动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万善乡召村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苏风格向村民乱摊派、乱收费,加重群众负担问题。苏风格任职期间,2021年7月,召村铺村在协助乡政府开展防汛工作过程中,以抗洪抢险的名义,向该村18至45周岁的30名村民以每人52元的标准共计收取1560元费用,用于支付村民参与防汛工作的出工费用。2022年2月,苏风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梁堂镇王黄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义峰违规超期发包集体土地问题。刘义峰任职期间,2019年10月,王黄城村村委会将村南88.8亩集体土地违规超期发包给9户村民种植果树,租赁期限为15年,上述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刘义峰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2年4月,刘义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柳林镇高杨林村原党支部书记徐清雷违规加收生产性费用问题。徐清雷任职期间,2008年至2013年,高杨林村违规向群众加收生产性费用共计74342.2元,并以“收挖沟修路款”或“收卖树款”的名义下入村帐,用于村务支出。2022年7月,县纪委合并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给予徐清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3起典型案例,涉及向群众乱收费、超期发包土地等多种情形,直接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必须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问题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严格遵规守纪,做到令行禁止,坚守“群众事无小事”理念。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扎紧制度笼子,不断强化对“小微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紧盯重点人员、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严肃查处乱收费、乱摊派、吃拿卡要等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以严明的纪律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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