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可为,宁晋财政为大家准备了以下十个知识点:
一、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每年的4月15日。
二、今年是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第六个年头,2016年4月15日是第一个。
三、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的。
四、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五、 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是12339。这条热线是由国家安全部设立的,以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
六、 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中的权利:
(1)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2)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3)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八、境外间谍惯用的套路:拍摄照片、请教问题、网络兼职和打感情牌
九、境外间谍关注的对象:留学生、高校学生、退伍军人、科研人员、政府机关人员等。
十、我们能够为国家做的:遵纪守法、发现可疑行为及时举报、为安全机关提供帮助和保守国家秘密。
2021年4月15日是第6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从我做起
编辑:本站
审核:本站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感知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感知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感知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感知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感知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感知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