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将规范行政执法与信用建设深度融合,以严格的执法公示、规范的执法流程、闭环的整改机制,为“信用莱芜”建设注入生态环保力量。
以“双公示”为抓手 筑牢信用信息基石
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是信用建设的重要窗口。莱芜分局严格执行“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作为信用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抓实抓细,各项指标均按照工作要求落实,为全市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信息数据库提供了精准、及时的“源头活水”。
在信息公示中,分局严格遵循《济南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全流程责任。行政许可事项从受理到办结全程留痕,结果在7个工作日内同步推送至信用信息平台;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情形外,均按时公开执法对象、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结果,让每一项执法行为都晒在“阳光下”,既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也为企业信用评价提供了权威依据。
以规范执法为核心 夯实信用建设根基
规范的执法过程是信用建设的重要支撑。莱芜分局将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信用体系落地的关键抓手,从源头防范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影响信用的问题。
在执法准备环节,莱芜分局充分运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济南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V6.1等信息化手段,全面收集企业排污许可、环评验收等数据,为现场检查奠定数据基础;严格落实“一企业一清单”制度,将排污许可执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自行监测开展等事项纳入检查清单,让执法更具针对性。在执法实施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执行“亮明身份、全程记录、依单核查、及时反馈”程序,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确保每一步执法行为可追溯。这种“阳光执法”模式,既提升了企业对执法工作的认可度,也减少了因执法不规范引发的信用争议。
以闭环整改为关键 强化信用动态管理
信用建设不仅在于“惩”,更在于“改”。莱芜分局建立“检查-反馈-整改-复查”的闭环管理机制,将问题整改与企业信用修复有机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分局当场向企业反馈并指导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整改完成后及时组织复查,合格一家销号一家,确保问题不拖延、不遗留。
针对涉嫌环境违法的企业,分局在依法查处的同时,主动告知信用修复流程,落实“行政处罚决定和信用修复告知‘两书通达’”制度,引导企业通过整改重塑信用。这种严管与厚爱并重的模式,既维护了环境执法的严肃性,也为失信企业提供了信用修复的路径,推动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性循环。
下一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将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执法与信用建设的融合创新,以更规范的执法行为、更透明的信息公开、更高效的联动机制,为“信用莱芜”建设添砖加瓦,让诚信之花在绿水青山间绽放。
(来源:济南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
编辑:李新茹
审核:钟德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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