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普及《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强化市民文明养犬意识。12月12日,青岛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李村公园开展“文明养犬树新风 共建和美新家园”主题宣传活动,以多元形式推动文明养犬理念深入人心,擦亮城市文明底色。
活动现场氛围热烈,通过“法规宣讲+互动体验+实操指导”的三维模式,让居民在沉浸式参与中掌握文明养犬知识。执法人员在公园广场设置宣传展板区、法规咨询台等区域,直观解读《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核心条款,重点标注遛犬牵绳、犬只登记、即时清理犬粪等关键要求。结合真实案例,详细讲解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法律责任,明确遛犬不拴绳、犬粪不清理等行为的处罚标准,提醒养犬人“牵绳不仅是合规要求,更是对他人安全的保障,也是对犬只的保护”。同时,向过往居民发放文明养犬倡议书、宣传手册及犬绳、犬粪收纳袋等实用物资,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咨询100余人次。

近年来,各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始终将文明养犬宣传作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点工作,通过“集中宣传+日常巡查”的多元模式,持续扩大法规知晓度,有效改善人居环境。下一步将持续加强重点区域巡查劝导,构建“宣传引导—规范管理—社会共治”的全链条治理体系,推动形成“人人参与、共同监督”的文明养犬氛围。

文明养犬是城市文明的重要体现,也是每个养犬人的责任担当。执法部门呼吁,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做到依法办证、定期免疫、遛犬牵绳、及时清粪,主动避让老幼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共同抵制弃养、虐待犬只等行为,为打造人犬和谐、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贡献力量。
(来源:青岛城管微信公众号 )
编辑:商晶雯
审核:钟德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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