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民政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慈善总会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困境儿童助学工作的通知》,将助学工程受益范围从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扩展至重点困境儿童和被收养的残疾孤儿,按照每人每学年1万元标准给予助学资助,新增部分助学金全部来源于慈善捐赠。此举标志着我市困境儿童助学保障体系实现重要升级。
范围扩大,覆盖三类困境儿童群体。助学工程资助对象涵盖已被认定的孤儿(含被收养的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这些儿童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连续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以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助学金,实现从义务教育阶段到高等教育阶段的全程覆盖。
程序更简,审批发放高效透明。政策采用分级保障机制,孤儿助学金按民政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执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点困境儿童的助学金由青岛市慈善总会统筹发放。申请人只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录取通知、学籍证明等材料,即可在户籍所在地街道申请助学金。已受助学生在同一学历阶段仅需每学期提交在读证明,大幅简化续办流程。
动态管理,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为确保慈善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明确列出身份不实、退学、毕业、受处分等8类终止资助情形。对因休学、保留学籍等原因暂时中断学业的学生,可暂停发放,待复学后凭材料恢复资助,既确保资金精准使用,也体现政策温度。
青岛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政策扩面增类,是青岛持续完善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重要一步,也体现出多方协作机制正在发挥实效。新政策落地后,预计每年将有约400名困境学子获得及时资助,这不仅是对他们求学之路的有力托举,也是城市温度与文明程度的生动注脚。下一步,青岛市将持续做好政策宣传与跟踪服务,确保助学资源精准送达、应助尽助,助力每一个有梦的孩子走得更稳、更远。
(来源:青岛民政微信公众号 )
编辑:商晶雯
审核:钟德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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