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动我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全面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近日,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宣传部,中共聊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聊城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聊城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聊城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有哪些重点?小编带你一起看
《制度》以实行精细化学法、差异化考法、精准化讲法、一体化述法“四化”新模式为抓手,实现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促使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打造学法用法的“聊城品牌”。《制度》共16条,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做出规定:(一)明确了学法对象。《制度》明确学法对象为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二)明确了学法的主要内容。《制度》强调要突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与服务中心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明确了学法措施。《制度》要求健全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和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法律考试制度;加强法治培训。(四)明确了奖惩制度。强调将学法用法情况列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法治聊城建设指标体系和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充分调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和做法,对表现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于违法决策的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五)明确了组织保障。《制度》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来抓,加强协调配合,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经费保障,安排和落实专项经费,保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正常开展。
聊城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鲁司[2021]80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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