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德州市实验中学安全科于8月27日上午,在学校操场开展了“文明交通,安全出行”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活动邀请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徐警官到校给高一全体学生做演讲。
徐警官结合学生交通安全的实际情况,结合典型案例,重点强调了以下四点:
一、安全步行,不在路上打闹嬉戏,不乱穿马路,遵守交通规则。
二、安全骑行,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16岁以下不骑电动车,坚决不骑乘改装电动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因怕麻烦而疏忽安全问题。
三、安全乘车,规范开关车门,注意上下车安全,系好安全带,不乘坐醉驾酒驾车。
四、安全骑行时,和大型车辆保持距离,注意大车拐弯产生的安全盲区。
最后,徐警官提醒大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切实保护好自己及家人的人身安全。
此次活动,有效提高了同学们对交通安全的认识,有助于同学们更好地遵守交通法规,更好地保护自身安全。
(供稿单位:德州市实验中学)
编辑:李新茹
审核:朱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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