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9日下午16:30接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李某某3月26日乘坐高铁G1210(3车厢5F)从江苏昆山至济南西,与泰安肥城市确诊病例孙某某同一车厢,判定为密切接触者。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李某某抵聊后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3月26日,下午17:33自济南西站包车(鲁PG3687,无同乘人员),于19:00到开发区海河路久和社区家中,后未再外出。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3月27日,上午在家无外出。下午15:00左右在久和社区荣食方核酸检测点核酸采样,无排队人员;15:30左右自驾至东昌东路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查看货物(室外);18:00左右自驾至久和社区北门华盛超市购物(蔬菜、水果区),结账时间为18:19,后自驾回家,未再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3月28日,上午9:00自驾至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查看货物(室外),11:00自驾回家。下午14:00自驾至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查看货物(室外),自述期间未接触人员;17:00自驾回家。全程佩戴口罩。
3月29日,上午9:00自驾至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查看货物(室外),11:00自驾回家。下午15:00自驾至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查看货物(室外);16:35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全程佩戴口罩。
请3月26日-3月29日与李某某行动轨迹有交集,特别是3月27日下午18:00-18:20在海河路久和社区北门华盛超市购物的顾客及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社区(村居)或工作单位报告,并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在此,提醒全市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少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加强免疫。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统筹疫情防控和
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
编辑:本站
审核: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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