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推动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促进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设备更新换代,东营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坚持“程序规范、安全高效、严格审核、注重绩效”原则加力推进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发放工作。
一是制定实施细则,确定补贴标准。会同市财政局出台《东营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明确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补贴申报要求,补贴资金支持车龄8年以上,即2016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城市公交车车辆更新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更换动力电池,每辆车补贴4.2万元,且每辆车补贴金额不高于新购动力电池价格的50%。
二是明确申报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对于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更换动力电池的,城市公交企业在完成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新后,向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中心城区公交企业向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提交《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补贴资金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严格审核申报资料,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将申请材料和审查情况报送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定,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
三是容缺承诺办理,统筹资金发放。根据工作实际,对于已经更新的40台新能源公交车及157台动力电池,进一步优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加快资金兑付力度,弥补城市公交企业资金压力,保障城市公交企业健康持续运营。县区交通运输局及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对补贴申请采取容缺办理的服务方式,在主要材料合规的前提下,允许城市公交企业做出承诺,12月31日前补齐材料,加快补贴审核流程。目前已向3家城市公交企业发放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784.072万元。
编辑:李新茹
审核:钟德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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