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排查治理染发类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问题,菏泽市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局部署要求,开展染发类化妆品专项检查,着力实现监管排查、风险处置、宣传教育“三到位”,规范提升化妆品经营秩序,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严抓排查,保障质量安全
以辖区内染发类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美发机构、养发护发服务机构、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为重点,组织专业监管力量,将染发类化妆品列为重点监测对象,针对1704家经营者、1029家美发机构开展拉网式排查,精准掌握整治对象底数,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做好进货查验记录,把好产品购进验收关,切实保障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质量安全。截至目前,全市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600余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1366家次,检查美发机构819家次。
实抓监管,强化风险防控
开辟“监+检”联动通道,加强对不合格产品和风险问题产品监管处置能力,加大对国家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系统提示的风险隐患产品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染发类化妆品抽检工作。推动专项行动与化妆品“净网清源”等工作相结合,强化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主体责任,有效排查处置化解化妆品安全风险隐患。推动专项检查和投诉举报相结合,对本年度被投诉举报3次以上的化妆品网络经营单位进行了集中约谈,要求网络经营单位做好进货查验记录,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面落实“三包”规定,并签订《化妆品网络经营单位承诺书》。
长抓宣贯,提升安全氛围
在专项检查过程中,要求化妆品经营者、美发机构等单位认真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人教育,签订化妆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结合“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张贴化妆品经营“十不准”,引导使用“化妆品监管”APP查询产品注册备案信息,通过“执法即普法”形式,积极向化妆品经营企业及美发机构负责人普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倡导诚信经营、合规经营,增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截至目前,共计开展化妆品监管培训4场,累计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份,实现染发类化妆品生产经营主体法规宣教全覆盖,着力实现化妆品安全社会共治常态。
编辑:李新茹
审核:钟德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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