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公安厅聚焦法治公安建设目标,下发了《山东省公安机关进一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标本兼治解决执法突出问题,推动山东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化。
山东省公安厅要求,进一步深化受立案改革,加强执法源头管控,做强分县局案管中心和派出所案管室,基层接处警单位建立每日例会制度,加强对受立案的日常监督管理,切实解决有案不受、有案不立等问题。深化执法“双清”行动,通过“警情清零”,对源头数据日清月结,切实解决警情分流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通过“积案清仓”,对“久挂未结”案件常态化开展清理督办、挂账销号,实行案卷智能化集中保管,解决超期办案、久拖不决、执法慢作为等问题。深化行政、刑事案件“双快办”,积极与检、法机关协作配合,缩短办案期限,提升办案质效。针对主动监督力度不够问题,各地要强化常态化执法巡查,优化“四级联动”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基层所队和县级公安机关对警情案件巡查率应达到100%,市级公安机关巡查率应在10%以上。省厅针对重要执法环节随机开展巡查,加快构建全链条、一体化的执法监督机制。针对重点案件,省、市、县公安机关结合执法质量考评等工作,定期组织案件专项评查,其中市级公安机关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县级公安机关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法制、督察、执法办案警种等采取“四不两直”等检查方式,随机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切实发现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山东省公安厅要求,各地通过优化“三项机制”,重点解决案件质量不高问题。优化法制员工作机制,配齐配强法制员队伍,更好地发挥法制员在案件审核把关、服务保障执法、法制指导培训等方面的作用。优化案件法律审核工作机制,坚持应审必审、有错必纠,确保作出的执法行为和执法决定合法、适当。优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对重大复杂案件,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听取意见建议,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和证据要求,有效预防执法风险。各级公安机关完善执法质量终身责任制,规范执法权力运行,完善执法办案积分制,围绕执法办案质量、数量和效率,对执法办案单位和民警进行综合评估,依托智能化考评、智能化监督系统,自动生成汇总考评结果。考评结果作为评先树优、职务职级晋升的重要参考,激发民警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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