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知山东-就在这里

登录 注册 退出

感知山东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山东各地

即将开罚!聊城全市整治!

时间:2022-05-16人气:作者: 聊城频道

  5月13日上午,聊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党委委员、警务技术二级主任胡全仓介绍了聊城市低速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整治情况。

  低速电动车主要指行驶速度低、续航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多数产品属于道路机动车辆,但生产使用未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产品制动、转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低速电动车穿梭在城市的大街小巷,这类车辆因具备价格便宜、操作方便、具备汽车功能等优势而备受广大消费者尤其中老年人青睐,使用较多的是校园周边接送学生和香江市场周边运送货物。该类车辆属于机动车范畴,但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无法上牌,其本质是在特定封闭场地内使用的旅游观光车,不能上道路行驶。同时,驾驶人多数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技能、交通安全防范、紧急情况处理等方面欠缺,闯红灯、占道行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据统计,2021年以来,聊城市区低速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4.4万起,发生的交通事故占市区事故总起数的21.35%、受伤人数占26.37%、死亡人数占25%,如不下决心整治,人民群众和低速电动车驾驶人的自身安全将无法保障。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造安全有序文明的城市通行环境,经市政府研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自2022年4月10日起,聊城在全市开展低速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整治行动,全面加强低速电动车禁行管理、路面执法和宣传引导,建立对违法违规低速电动车长效查控机制,实现“两个逐年下降,两个基本杜绝,两个有效提升”工作目标,即:低速电动车交通违法数量逐年下降、低速电动车交通事故数量逐年下降,基本杜绝低速电动车在禁行区域内违法行驶问题、基本杜绝涉及低速电动车较大以上交通事故,有效提升低速电动车规范化管理水平、有效提升群众文明守法出行意识。

  4月10日,聊城市成立了低速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城管、住建、教体、邮政、财政、司法、市民热线、信访等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结合工作职责,联勤联动,协作配合,齐抓共管,依法治理,按照“先宣后治、先禁后疏、疏堵结合、稳步推进”的原则,共同开展整治工作。

  整治的重点车辆为:行驶速度低、续航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低,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无法挂牌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

  整治的重点区域为:市区以“建设路-辽河路以南、中华路以西、湖南路以北、站前街以东区域(含上述道路)”为禁行区域重点进行整治,各县(市)自行划定禁行区域作为重点整治区域。整治的重点违法为:闯禁行、逆向行驶、乱停乱放、违法载人、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为2022年4月10日至7月10日。自4月10以来,全市已经开展了一个多月的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宣传阶段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三个月的时间,广泛宣传低速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整治和过渡期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作措施,发布《关于开展低速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整治行动的通告》,提高广大群众知晓率,引导低速电动车车主提前处置车辆,最大程度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整治氛围。同时,交通部门加快研究出台增加出租车投放量、开设定点小公交、规范共享单车使用等措施,解决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是集中整治阶段,时间为2022年7月10日至9月10日。结合实际,利用学生放暑假的两个月时间,在禁行区域全面开展低速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整治工作,严查低速电动车上禁行区道路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有效改善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阶段,对于禁行区域内违法上道路行驶的低速电动车,采取阶梯式处罚,直至依法查扣、收缴。

  三是巩固提升阶段,时间为2022年9月10日起,长期坚持。专项整治从集中打击转为常态管控,总结低速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整治工作经验,保持措施不减、力度不松,增强路面管控效果,形成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

  胡全仓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如果家中有未挂牌的电动三轮、四轮车,请及时到车管部门办理登记挂牌,并依法取得驾驶资格,即可上道路行驶;如果车辆不在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无法上牌,请及时处置,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损失。


标签:

本类推荐